关于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7-11-13阅读:

共青团德化县委员会

德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德化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200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村社区预防计划”,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力量,着力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平安德化,经研究决定,依托村社区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创建活动。具体活动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综治委、市综治委有关加强和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件精神,以构建学校、家庭、村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为抓手,针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着力办实事办好事;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抓好环境优化;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努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对象:以所在的村社区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对暂住人口,由暂住地所在村社区负责管理、教育,人户分离人员由现住地所在村社区负责管理、教育。

(二)目标任务:围绕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村社区工作机制、村社区内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违法犯罪村社区预防计划》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村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流浪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实现村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三、活动内容

1、加强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 依托村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针对家庭、学校、村社区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以未成年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村社区教育的衔接和整合,帮助未成年人提高素质,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2、完善服务,满足未成年人成长的基本需求。 面向村社区困难未成年人群体,针对他们的实际问题,在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心理上辅导。组织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丰富村社区未成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顺利成长,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3、净化环境,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 针对非法“网吧”不健康“口袋本”图书等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突出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公共服务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检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影响。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和监督员,建立预警和快速处理机制,把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不良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4、加强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村社区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工作对象,完善村社区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村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管理,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未成年人的帮教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及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明确各有关方面的责任,及时掌握重点工作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交往关系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5、营造氛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

四、活动方式:

1、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学校应积极主动与所在村社区及警务联系,与学校教师和离退休干部共同组成村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志愿者队伍。

2、开展“一校、一室、一站、一册”工作。 “一校”是依托村社区所在学校建立青少年村社区法制学校,聘请村社区有关人员宣传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掌握正当防卫等自护知识;“一室”是有条件的学校和村社区共同建立青少年关爱室,通过心理辅导、关爱帮扶等,为有需求的青少年开展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帮教服务,定期走访,为生活困难的学生家庭给予经济帮助;“一站”,是建立村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站,构建完善的青少年维权网络;“一册”,是指村社区青少年关爱册,通过家访和经常性的调查摸底等方式,做到每个重点人都有管理档案。

3、加强学校和村社区联系与沟通,形成互动局面。各村社区与各学校签订《村社区与学校共建未成年人德育网络责任书》。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村社区教育和村社区实践。村社区要建立未成年人档案,对未成年人在村社区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登记,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学校;学校将村社区反馈的情况作为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4、开展“节假日我快乐”活动。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开展亲情教育活动、绿地认养活动、暑期夏令营、法制演讲、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在快乐中度过节假日。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给予充足的物质保障,使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不走过场。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村社区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的总体目标,结合学校和所在村社区的实际,立足于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着眼于解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工作。同时要在工作内容和方式上不断创新,形成特色。

3、强化合作,多点互动。“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 创建活动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在启动创建活动过程中,各村社区、家庭、学校要加强合作,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合力。      

4、深入调查,探索研究。在创建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总结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积极开展调查和理论研究,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规律和适合我县县情和学校实际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使创建活动深入、持续、有效的开展。

共青团德化县委

德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德化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27日

 

 


 

抄送: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治办、团市委,县有关领导,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