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德委[2007]15号
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度德化县“‘五?四’
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陶瓷职业技术学院、一中、二中、三中团委,必德、协发光洋团委,县直团工委:
2006年以来,我县各级团组织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提高了全县基层团组织建设水平,增强了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广大团员和团干部立足本职,勤奋学习,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瓷都共青团事业和青年实现新发展。团县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德化“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总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1、全县拟表彰2006年度德化县“‘五?四’红旗团委”1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25个、“优秀共青团干部”30名、“优秀共青团员”3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乡(镇)团委、各有关单位团组织要按照评选标准,层层推荐,择优申报,并应兼顾农村、学校、“两新”组织(含非公有制企业)等各种类型,重点推荐基层一线的团干部、团员。
二、评选标准
(一)2006年度“德化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以年初考核结果为依据。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围绕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作出突出成绩,受到党政和群众的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2、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年统等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团的各项组织制度健全。
4、有开展团的工作必要的的经费和活动阵地。
5、能够按照要求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
(二)优秀团员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3、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努力,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
(三)优秀团干部
1、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的信赖。
2、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并得到本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
3、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二年。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表连同1500字左右事迹写实材料,各一式两份,签署有关单位意见上报。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团委、各有关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评选要面向基层,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拟申报单位要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在听取同级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各单位务必将申报材料于5月15日之前报送到团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3522160,电子邮箱:txw@dhca.net。
附件1:2006年度德化县“‘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06年度德化县“‘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附件3:2006年度德化县“‘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附件4:2006年度“德化县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5:2006年度“德化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德化县委
2007年4月24日
抄送:团市委,县委组织部,县有关领导,存档。
(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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