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待遇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2008-05-21阅读: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少先队福建省工作委员会

 

团闽委联〔200816

 


关于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待遇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团闽委联〔200739号),加强少先队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辅导员政治、经济待遇,推进少先队事业的深入持续发展,经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对全省各设区市贯彻落实《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推动《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增强贯彻执行《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通过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各地市贯彻落实《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和规范工作,推进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检查内容

以《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主,重点检查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及培训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自查。由各设区市对照检查内容组织自查。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后,报团省委少年部。

2、抽查。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组织检查组,对各设区市进行重点抽查。检查方式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2008415520

抽查时间:200867

五、几点要求

1、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所有上报材料于2008530日前送团省委少年部,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至团省委少年部电子邮箱。电话:059187522856,电子邮箱:meizi1976@sina.com

 

附件:1.福建省少先队组织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

   2.福建省少先队辅导员待遇落实情况统计汇

总表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少先队福建省工作委员会

       2008415

 

主题词:辅导员  待遇  检查  通知

福建省少工委办公室               200841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