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德委【2008】13号
关于印发《德化县2008年基层团委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一中、二中、三中团委,冠福股份、协发光洋、必德公司团委,县直团工委:
为确保今年我县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德化县2008年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共青团德化县委员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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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团市委、县委组织部,县有关领导,存档。 |
德化县2008年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今年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基层团委是共青团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重要环节,是开展团的各项工作的基础。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对于进一步完善团的基层组织体系,提升团员思想意识,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选拔一批思想好、作风正、业务能力强的团组织负责人,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共青团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
全县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到11月底前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下旬)
1、调查摸底
各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前,要对下属各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包括团员青年总数、年龄、性别结构、外出团员青年数、团干的配备及组成状况等做全面的调查摸底,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方案提供依据。
2、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各基层团委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协调成立由党组织分管领导任组长,团委书记或团委书记人选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对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下发文件、准备资料
各基层团委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步骤、时间、程序和方法,对团员代表、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候选人选及产生办法,投票方式等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准备好工作报告、主持词、候选人简介、选举情况统计表等资料,制作好选票、投票箱等。选票印制后要加盖基层团委公章并由专人保管。
4、宣传发动
各基层团委要采用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有:关于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选举的时间安排、选举的原则、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投票方式等。
(二)选举实施阶段(10月—11月中旬)
1、确定团代会代表、团委委员候选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1)基层团代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基层团代会代表具体名额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定,并报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批准,代表的人选应注意广泛性和先进性。团的专职干部最多不超过30%,党员代表不超过5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额的25%,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坚持原则,对团的事业负责,能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的优秀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代表的产生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时可通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2)新一届基层团委委员会成员名额及产生办法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7至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要求选配年龄较轻、学历较高、业务素质较强的同志担任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团委委员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与有关党、团组织协商,并征求团员意见后,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主席团确认,并交团员代表大会酝酿讨论,然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正式提交代表大会选举。在选举时,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先进行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基层团委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新产生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2、向团县委和同级党组织呈报候选人名单
各基层团委在确定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之后,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呈报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并说明酝酿的方法、提名原则、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3、召开团代会
在投票选举前,要提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布置好选举大会会场。在实际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的赞同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要当场公布。
4、向团县委和同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
各基层团委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结果须经团县委和同级党组织批准,由团县委发文公布。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下旬)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团委要认真总结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将有关内容整理归档,同时做好新老团委班子的交接工作。团县委将对各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主要内容是各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后新一届团委班子的情况,听取各基层团委的工作思路,了解和掌握基层团委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团委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卓有成效的开展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