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和团省委、省银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团闽委联〔2009〕25号)文件要求,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结合德化实际,团县委、泉州银监分局德化监管办事处决定共同开展“青年创业与你同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我县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成为未来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成长型客户。
二、活动主题:
青年创业,与你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2010年6月
四、活动内容
通过团组织挖掘和推荐一批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经主办贷款银行按规定考察授信,以较优惠的利率向青年发放创业贷款,培养扶持一批农村青年致富能手、创业小老板、优秀青年企业家,影响带动广大农村青年转变观念,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一)贷款对象:
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
(二)贷款额度:
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以内,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还款期限还可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可采取按月、按季或按年归还。
(四)贷款利率:
主办贷款银行结合各自具体贷款品种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执行适当优惠的贷款利率。
(五)贷款方式:
包括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方式。具体贷款品种由各主办贷款银行根据各自实际制定。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起)
首先,活动组委会将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板报等形式,对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使活动的开展得以广泛传播。其次,活动组委会将发挥各自部门优势,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宣传工作。第三,活动组委会将通过举办志愿者进农村宣传服务活动、业务咨询培训会、分批次签约会等形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各基层团委在积极配合团县委开展的宣传活动的同时,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总之,本次活动将采取形式多样、各具实效的宣传活动,进而提高广大农村创业青年对本次工作的知晓度,切实取得活动成效。
(二)活动实施阶段(2009年7月起)
1、项目推荐:由各乡镇团委向团县委推荐一批具有创业潜能和创业经验、生产经营项目有一定潜力并步入成长期的农村创业青年和创业项目。从8月份起,各乡(镇)团委应于每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情况汇总报给团县委。团县委整理形成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库,并征集一批预期效益好、适合农村青年可普遍推广的项目,形成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库,作为向主办贷款银行重点推荐的项目。
2、贷款发放:由主办贷款银行按照贷款程序和审慎贷款的原则,对地方团委推荐的创业项目贷款,实施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审核、优先发放,尽量满足农村青年创业资金需求。
3、项目跟踪:各主办贷款银行和团组织对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尽可能提供各项帮助;同时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贷款青年合法诚信经营、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控制贷款风险。
(三)总结深化阶段(20010年6月)
1、总结评估,建立优质客户群。
对第一批贷款的使用、收回状况逐步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对贷款青年合法诚信经营、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由各乡镇团委和主办贷款银行将其纳入“农村青年诚信优质客户群”,银行对其提供降低利率、增加额度等优惠贷款政策,进一步扶持其创业发展。
2、表彰典型,深化推进
从活动实施的第二年开始,树立和表彰一批通过贷款成功实现创业发展的优秀农村青年典型,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增收成才。在充分总结经验、完善模式的基础上,广泛、深入推行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
六、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团县委、县银监办、县农业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农村信用社共同成立“德化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已另行发文),负责项目总体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一)团组织职责: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挖掘搜集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小额贷款项目,组织就业及创业技能培训,向主办贷款银行推荐信用良好、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农村青年及其发展项目,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协调相关的优惠政策。各乡(镇)团委在积极向主办贷款银行推荐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的同时,不得干预主办银行正常贷款手续的办理,并协助主办银行开展资金组织工作。团县委将把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具体情况作为考核各乡镇团委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银监办职责:负责协助团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负责组建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家服务团,为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提供师资力量;负责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总结、推广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协助团组织组织表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中先进个人和先进组织。
(三)主办银行职责。按照相关信贷制度的要求扎实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组织工作,对农村青年创业项目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确保符合相关授信要求的贷款顺利发放、收回。负责按季填报《德化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登记表》,并附上相关情况报告,于每季度后10日内报团县委和县银监办。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实施,将为广大农村青年实现创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各乡镇团委要提高认识,把握机遇,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要与主办贷款银行密切协作,精心安排,重点部署。各主办贷款银行要把对农村青年创业者的调查与农村信用等级评定、优质客户群培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稳固农村市场,拓展业务领域。
(二)严格管理。各乡(镇)团委要与主办贷款银行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村青年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挪用。对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把关,确保各项贷款的发放质量。
(三)做好服务。各乡(镇)团委要积极向党政部门汇报,争取把培养扶持农村青年创业的重点项目纳入到党政工作总体规划中,为项目示范推广争取配套政策以及技术、物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通过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有限的贷款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附件: 1、德化县“青年创业与你同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活动业务办理流程;
共青团德化县委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德化办事处

